联系电话:010-57602566
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四十二条,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发表的音乐作品,只要在首次录制或发行录音制品时未明示禁止他人录音使用,任何人,包括创作者本人,便可以依法透过“法定许可”制度,在支付法定报酬的条件下进行重录,无需获得原著作权人许可。
蜂鸟你是不识字?。
桂林旅游公布年报,自 2020 年以来已累计亏损 10 亿,亏损原因有哪些?大家不爱去桂林旅游了吗?...
如何评价林志玲?...
广西桂军真的很厉害吗?...
大家如何看待出卖身体的女生?...